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围绕严格规范司法环境目标,创新工作理念,全面提高审判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明确目标,快速启动。自《区委、区政府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颁发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干警大会进行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动员部署,周密计划,合力推进,全面启动和落实争创活动各项工作。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区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红彬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为着力改善区域法治环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该院实行改善法治环境工作院长负责制,由各分管院长直接负责各项活动,并签定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将考核考评情况纳入年终考评重要内容。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同时,该院深入开展清理积案专项整治,统一制定实施方案、统一进行部署,并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实施,解决了大批旧存积案难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