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杰)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5年峰峰矿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6.51%,位列全市各县(市、区)第一名,在全省143个县(市、区)排16名,综合指数排名也同步实现位次前移。同时,全年优良天数67天,同比增加23天,重污染天数共89天,同比减少达50天。
严控燃煤源头污染峰峰矿区开展了钢铁、水泥、焦化、洗煤等重点行业控煤行动,压减炼铁产能64万吨,对邯郸鹏鑫特钢420立方米高炉进行拆除,对2座35吨转炉实施封存;实施了顺祥焦化焦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等工程,完成淘汰凯峰焦化60万吨焦炭产能。开展拆锅炉拔烟囱、餐饮油烟治理及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等专项行动,拆除燃煤锅炉74台,拆除烟囱140根,按期完成100家餐饮油烟治理任务,取缔燃煤炉灶26家,露天烧烤摊位40余家(次),拆除粘土砖瓦窑5家8座。
加大企业总量减排
结合全区四大行业大气治理任务,通过深入企业督导、召开调度会、引导环保技术公司与治理企业对接等措施,完成31项减排项目(其中水减排29项,大气减排2项)。各项治理工程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4.93吨、氨氮排放量55.2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78.3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08.81吨。深入开展工业烟粉尘治理,6家国控企业和所有区属焦化、钢铁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工作,企业料场棚化面积达5.3万平方米。
强力打击环境违法
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抓手,峰峰矿区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150人次,执法车辆480台次,检查排污单位213家,共立案66起,移送公安7起,行政拘留11人。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或整改进度缓慢的,实行公开约谈或挂牌督办,对43家企业进行五个一批(公开约谈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移交移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行政处罚一批)通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环保错时执法和专项执法,企业在严管重罚之下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全面推进“一岗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管环保”的环保工作机制要求,制定了《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试行办法》,先后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正式印发至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并建立完善“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统一制作了巡查台帐、管理台帐,对辖区内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调查处理,基本实现了环境保护工作由职能部门单体作战向上下协同作战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