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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警方打掉一飞车抢夺团伙

2017-09-14 09:13: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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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长江)近日,峰峰矿区公安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飞车抢夺金项链的犯罪团伙,侦破系列抢夺案件13起,案件涉案物品价值5万余元。

今年5月份以来,矿区和村镇、峰峰镇、大社镇辖区接连发生多起飞车抢夺金项链案件,不但使被害人蒙受巨大损失,更让人民群众感到不安。案发后,矿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调度案件进展情况,责令刑侦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破案,消除社会影响。

刑警大队接到任务后,立即成立由刑侦领导带队,刑警五中队、七中队为骨干的专案组,强力攻坚。经过对多起案件受害人走访,查看沿途监控录像,专案组民警发现,这一系列飞车抢夺案均是由两名男性犯罪嫌疑人所为,他们作案时惯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墨镜,合骑一辆牌照模糊的红色125型摩托车,作案时间均选在11时至14时之间,选择单独行走的女性,或者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女性为作案目标,进行抢夺作案。

正当侦破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时,9月3日14时许,受害人李某(女)骑电动车路过大社镇一五金门市前时,被从后方驶来的红色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将其佩戴的金项链(价值5000余元)抢走。 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犯罪嫌疑人仍频繁作案,这给专案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参战民警破案的决心。

专案组民警迅速抓住这次有效时机,外扩嫌疑人逃跑路线,认真梳理已掌握的线索,逐步确定了飞车抢夺嫌疑人的年龄、衣着体貌特征,作案摩托车型号颜色及作案的来去路线和落脚地点。民警带着这些信息立即赶赴嫌疑人逃跑路线的落脚点冀南新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初步判断坐在摩托车后排实施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何某(男,51岁,邯山区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立即对何某的社会关系展开外围调查,调查中发现何某最近经常同一名叫李某(男,48岁,邯山区)的人一起出现,并且民警感觉驾驶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与李某长相极其相似,而且二人于2010年在山西因抢夺罪一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2016年9月二人刑满释放。至此,峰峰矿区5-9系列抢夺案终于有了眉目,但专案组依然不敢掉以轻心,考虑到二人均为惯犯,反侦查意识较强,为确保抓捕工作顺利,专案组作出决定务必统一收网,并时刻寻找着恰当的抓捕时机。

9月9日晚,专案组民警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一同出现在冀南新区某大酒店,于是决定立即收网,展开抓捕。20时许,专案组民警成功将这对飞车抢夺恶贼抓获。经连夜突审,在强大的攻势下,两名犯罪嫌疑人终于交待了自今年5月份以来骑摩托车窜至矿区和村镇、峰峰镇、大社镇和冀南新区尾随女性受害者,抢夺金项链13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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