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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峰矿区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纠纷化解体系

2020-12-15 15:04:35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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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峰峰矿区政法系统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了预防和化解并重、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并举、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并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力提升了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诉调对接+“一乡一庭”。峰峰矿区政法系统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平台,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妇联、民调组织等建立联系机制,将诉调对接工作统一部署至基层各调解中心,原则上实现“乡镇立案调解,法庭规范指导”的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全区11个镇级调委会、157个村级调委会、68个社区居委调委会全部设立完成,971名人民调解员全部到位,88名人民陪审员到位并开展工作。“以案定补”政策资金全部落实,其中品牌调解室12个,骨干调解员33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3个,涵盖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各个领域,形成了“覆盖全区、网格联动”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峰峰矿区将民间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无论是法院受理或是民调组织接收的民事案件,全部经由民调组织先行调解,顺利调解结案的,可由当地司法所出具核验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再经诉调对接系统推送至法院进行立案审理。基层法庭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和“诉调对接系统”的便捷性,为无法线上操作立案的群众直接进行纠纷登记、远程立案及诉前调解等工作,大大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为提高民调员工作积极性,区政法委协调资金,司法局按化解案件数发放给人民调解员一定补贴。截至目前,峰峰镇已顺利调解121起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特色调解+专业审理。2018年以来,峰峰矿区政法系统大力推进调解室建设,建立了两个以模范特邀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全国人大代表安际衡调解室、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白泉林调解室;成立了交通事故、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社区纠纷、行政争议、金融借贷及律师调解7个专业调解室。同时对繁案专审精审,组建家事、金融、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门诊式”分流,达到多元参与,集类案指导。行业调解,促心服口服。峰峰矿区成立了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2018年12月以来,该区通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录入案件204件,调解成功148件,且均已通过法院司法确认,调解率为72.5%。峰峰矿区还成立了区家事调解委员会,总结出“离婚解困三步法”饱含实践心得的智慧结晶,取得良好效果。劳动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每月召开联席会,沟通隐患苗头,提前介入,尽早解决,减少劳动争议涉诉案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处理行政纠纷时,区政法系统将化解原则贯穿始终,以“调解在前,无讼少诉”定纷止争。金融巡回法庭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金融案件237件,涉案标的近10亿元,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深化“登”字号改革。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根据“一人一事一号”的原则,做到来案必登记。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纠纷,一律以“登”字号予以登记,扫描起诉材料形成电子档案。除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对以“登”字号登记的纠纷,首先征询诉讼原告人是否同意先做案件登记,由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对于适宜诉前化解的立“诉前调”字号,分流诉前化解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源头;对不适宜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诉前化解的,起诉材料补正后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为做好不同案件程序之间转换衔接工作,峰峰矿区邀请了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人员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团队,负责线上调解及回访。同时,将“登”字号和“一乡一法庭”相结合,与乡镇调解组织、村委会、基层司法所联系,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络机制,充分利用乡贤调解、人民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利用“法庭+村居委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乡贤”等形式,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了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整合。(孙乐冀、张征强)

来源:邯郸日报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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