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首次发放100万惠民消费券
峰峰矿区首次发放100万惠民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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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海鸣)近日,峰峰矿区将向社会发放100万元惠民消费券,涵盖百货、超市、家电、医药、住餐、汽车销售、加油站销售等领域,引导峰峰矿区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复市复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100万元惠民消费券将于3月26日至3月29日分批次发放,每日20万元,3月30日补发前期失效优惠券资金及其他未使用资金,确保促消费活动资金足额使用。
市民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峰惠民”微信订阅号平台,进入领取优惠券活动页面进行申领。领券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0日,使用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1日。参加此次活动的企业为在峰峰矿区注册,承担社零指标且销售体量较大的16家限上入统企业。充分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助力消费提振复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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